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(高才通 GEP)申请条件与办理流程
面向高收入人才及全球百强大学毕业生,无需先获香港雇主聘用即可申请,获批后可在港自由工作或创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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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
年收入达 HK$250 万的高收入人士,或全球百强大学学士学位持有人。
申请条件
- A 类:过去一年全年收入达 HK$250 万或以上(含薪金、津贴、股票期权及公司利润)。
- B 类:获全球百强大学颁授学士学位,并在过去 5 年累积至少 3 年工作经验。
- C 类:过去 5 年内获全球百强大学颁授学士学位,工作经验少于 3 年(设有年度配额,先到先得)。
- 无严重犯罪记录,并符合一般入境规定。
逗留期限与续签
逗留期限:A 类首次入境一般获准逗留 36 个月;B、C 类为 24 个月。续签一般不超过 3 年,或至雇佣合约届满为止(以较短者为准)。
续签要点:须于逗留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内、最少 6 星期前递交续签申请;须证明已在港受聘并有稳定收入,或已在港开办/参与业务。在港逗留不少于 2 年且上一评税年度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 HK$200 万者,可按顶尖人才类别申请续签 6 年。
办理流程
- 准备学历证明、收入证明或工作证明等材料。
- 通过香港入境事务处网上系统递交申请。
- 获批后领取电子签证,安排来港行程。
- 抵港后办理身份证,并按需为受养人申请签证。
常见要点
- A 类收入可按公司利润计算,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;个人投资收益不计入。
- B/C 类只认可合资格大学综合名单内的院校,名单会定期更新。
- C 类设有年度配额,先到先得,建议尽早申请。
- 高才通首次获批者一般只可就该类别获准逗留一次,续签须已受聘或开办业务。
官方信息:https://www.immd.gov.hk/eng/services/visas/GEP.html